Minimum Viable Ownershi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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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pen Source Ownership Burnout

我始終不喜歡「擁有」的概念。那是種排他、缺乏多樣性的想法。

Open Source 也是如此。


Ownership leads to Burnout

Open Source 是一件消耗身心的工作。如果用傳統專案管理的觀念去面對 Open Source,Burnout 就在不遠處。

如果某人擁有一個專案,或是某專案被擁有,便產生了排他性。決定權、詮釋權都被集中在少部分人手中。壓力與焦慮也被集中。


Ownership is required

目前的社會與網路基礎建設,還無法徹底放棄「擁有」的概念。

專案權限要有人控管;網址要有人出錢,要註冊;多中心化的架構中,還是有那麼幾個中心。

不過,除此之外,都只是心態的問題了。


Credit, not Ownership

放棄「擁有」不代表消滅個人的標示。反而,更應該重視 Credit 這個常被忽略的觀念。

當某人願意幫忙的當下,給他「願意幫忙」的 Credit。當某人提出個想法,給他「提出想法」的 Credit。

每給出一點 Credit,便是將所有權打散,交給更多人。

所有權的反面不是「沒有人有所有權」,而是「所有人都有所有權」


C4: Collective Code Construction Contract

Pieter Hintjens 曾將他在 ZeroMQ 社群的經驗整理成一份 RFC,稱做 Collective Code Construction Contract。目標是:

  • 透過降低新參者的障礙,以及正向回饋的參與方式,最大化專案與社群的規模與多樣性。
  • 將不同技能分開,讓每個領域都有足夠的參與者,減少對個人的依賴。
  • 增加決策過程中的多樣性,來加速開發。
  • 確保專案能安全的實驗、快速的失敗、穩定的開發。
  • 減低專案複雜度,讓新參者能更快參與。
  • 強化「共同所有權」(Collective Ownership),提高新參者的動機與回饋、減少專案被惡意挾持的可能性。

不斷的強調新參者,因為唯有不斷新陳代謝的貢獻者生態,才能長久發展。


結語

以前聊天時曾提到,我覺得程式設計(或任何設計)始終是種「發現」而不是「發明」的工作。

解法早已存在天地系統之間,只是被誰看到而已。不屬於我,也不屬於人,只是剛好借來用用而已。